梦网SP准入及业务合作受理流程
一、SP准入流程
(一) SP提交合作申请
1、有意与新疆移动开展梦网短信业务合作的SP,通过“新疆移动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SIMS),在新增SP评估当月(具体评估时间将根据实际情况由数据中心确定并通知)10日前向数据中心提交合作申请,10日之后提交申请的SP安排至下次评估。
2、新疆移动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及时通过SIMS或书面反馈SP,未通过初审的 SP,数据中心将及时通知说明原因。没有通过评估的SP,原则上自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其新的接入申请。
(二) SP考试
初审通过的新增SP由数据中心组织进行技术、业务、客服相关人员的考试,有一项未通过者不能继续参加当月评估。考试针对人员颁发证书不针对公司,已正式接入的梦网短信SP相关人员变动时,需重新参加考试。当月申请参加评估而实际未到的,六个月内不予受理接入申请。新增业务SP不需参加考试。
(三) 参加合作评估
评估当月20日左右由数据中心组织召开新业务评估会议,对新增SP及新增业务进行现场评审,评审均在新业务信息系统上进行。会议时间将通过SIMS公告等方式提前通知,参加评估的所有SP需于评估当天10:00(夏令时为9:45)到达评估等候室参加评估顺序抽签,评估会议于10:30正式开始。先进行新增SP的评估,后进行新增业务的评估。迟到者自动排在当天的最后进行评估。
◆各合作伙伴请自带u盘,统一在我公司提供的电脑上进行讲解。
◆ 每家SP进入评估室的讲解人员最多不得超过两个。如不同业务有不同负责人,则由业务负责人讲解业务,其他人在评估室外等候。
◆ 新增SP讲解时间为1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共20分钟。新增业务讲解时间为10分钟,提问5分钟。接近结束时间而未讲解完的,评委会进行提醒。讲解逾时的SP将在评估结果中扣除相应分数。
评估时由SP讲解按照模板制作的PPT(格式见附件1),未按照模板制作的当月不予评审。
通过评估的SP,根据省公司的安排进入测试阶段;没有通过评估的SP,原则上自评估结果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省公司不再受理其新的接入申请。
(四) 接入测试
通过内容评估的SP,需使用测试用的企业代码和服务代码,进入网络资质审核及测试(具体要求详见第九章)、业务测试和计费测试阶段。
1、SP参加接口测试:
评估通过的新增SP,数据中心将统一安排卓望公司进行接口测试,测试时间一周。一周内由于SP原因导致接口测试未完成,将视为接口测试失败,移动公司原则上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合作申请。
完成接口测试的SP登录 “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SP自服务”。地址为:http://218.202.223.90,申请注册本公司账号,其中用户名要求用企业代码。SP使用公司账号登录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依照系统提示,完整填写并提交SP合作申请资料。(注意:在资料提交时,必须提交1~5个评估通过的业务,否则提交的申请在移动方的新业务管理系统上不能体现。)
2、SP参加现网测试:
通过接口测试后,数据中心将安排现网测试。现网测试指移动公司市场部为申请接入的SP分配测试代码;计费中心短信网关进行相关网元的局数据的设置,与SP进行网络连接测试;
开始测试起,若5个工作日内由于SP原因导致现网测试未完成,网络连接失败,移动公司原则上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合作申请。
3、SP参加计费测试:(SP计费测试报告模板详见附件17)
现网测试通过的SP进入计费测试阶段。计费测试指移动公司对SP业务计费的可靠性、准确性进行测试。SP相关测试人员必须对每一种新增或变更业务进行拨测,记录下拨测用户号码、拨测时间、拨测业务代码、该业务应收取的费用,如有包月费用还应测试发送SMC话单。计费测试完成后,SP按照新疆移动规定的模版填写《SP计费测试报告》,并通过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同时通知数据中心。数据中心初审后,由新疆移动计费中心根据《SP计费测试报告》进行计费验证,判定SP的业务是否能够正常计费。
计费测试未通过的新增SP,根据新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上提示的失败原因进行重新调试和拨测,并重新上传测试报告。
一周内由于SP原因导致计费测试未完成,将视为计费测试失败,移动公司原则上六个月内不再受理其合作申请。
4、若由于SP的原因导致网络、业务、计费测试在上述期限内任一环节测试不合格,视为测试失败,移动公司将收回测试号码,不予合作且在六个月内不再受理该SP新的接入申请。
(五) 签署合作协议
移动公司将与测试通过的SP签署《移动梦网短信业务合作协议》。
(六) 开通业务
1、移动公司将为已经签署正式合作协议的SP,分配正式企业代码,并为其加载相关网络、计费局数据。如无特殊情况,将于合作协议签署后的次月1日正式开通业务。
2、业务开通后,SP应及时进行信息源更新,同时开始提供客户服务。

图4.1 SP准入流程图
二、SP准入评估管理
(一) 资质要求
1、SP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的一些信源使用许可证明等资料。同时SP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SP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市场、客户、网络技术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近行业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能够深入理解《新疆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总则及短信业务分册)》,并熟悉各项SP合作流程。
3、SP必须具备在无线数据业务、信息服务方面成熟或独特的技术开发能力,具备深入了解移动梦网短信网络技术的技术队伍。
4、SP必须至少有2名经过培训的客户服务人员,应设有7*24小时服务直线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其中固定电话不得为分机,移动电话不得关机、呼转。
(二) SP应准备的申请资料
SP通过SIMS向希望开展业务的省移动公司提交以下合作申请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原件扫描)
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
3、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原件扫描)
6、相关的信息资讯来源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原件扫描),特别对于如新闻、气象信息、证券信息、音乐版权、医药信息、考试信息、两性类信息、交通信息等经营许可证书。
7、商业计划书
SP商务计划书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背景及团队介绍、宣传推广方案、客户服务方案、主要业务方案、其他省运营情况或其他平台合作情况等部分。
8、业务策划案
业务申请资料应括:业务名称、业务代码、业务说明、业务种类、业务类型(点播、定制、STK点播、STK定制、帮助信息)、计费类型(包月、按条、免费)、业务资费、发送频率、业务处理地址、指令(点播、定制、退订)、同类产品分析。
9、SP主要管理人员简介,联系方式等。
(三) 新增SP合作评估
1、 商业计划书
新增SP商业计划评估主要考察SP公司实力、信息服务资质、客户服务体系、业务创新能力、技术实力、市场推广能力和在其他省的运营情况等。
2、 新增SP合作评估定性原则(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异地接入的SP需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提供该业务所需的有效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经营时,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获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核发的备案确认书。
本地接入的SP需具备所在地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包括年检证明等)。
同时需具备信息产业部或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证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年检情况等)。
(3)SP信誉评估:
在手机上网、彩信、语音杂志等其它梦网业务合作过程中,或与其他省进行移动梦网合作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并产生不良影响的的SP,将半年之内不受理合作申请。
(4)客户服务要求
客户服务电话要求:应设有7*24小时服务直线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其中固定电话不得为分机,移动电话不得关机、呼转。
客服质量要求:客户服务电话接通率不低于90%。
短信客服指令要求:SP系统必须支持“帮助信息查询”指令。即客户发送SP服务代码到SP服务代码,SP必须返回客户服务等帮助信息,具体格式为:“XX公司,客服电话:XXXX;网址XXXX;查询推荐业务列表请回复手机号;退订短信服务回复0000”。
3、 新增SP合作评估定量原则
对于新增SP的合作申请,新疆移动根据SP提交的短信业务申请按照业务准入管理的原则进行评估,对新增SP提交的每一个短信业务申请量化指标评估,每项指标根据指标的不同情况,分别设置不同分档,根据评分情况进行综合加权,满分为10分,最终各评委评分平均分高于6.5分的业务为评审通过。新增SP申报评估的业务数量在5~10个左右,业务通过60%以上,则新增SP通过。
以上内容详见《新疆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短信业务分册V3.0》,管理办法各业务分册请见附件。联系人:顾磊 13909910000-835113 gulei@xj.chinamobil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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